委托運輸條款
委托運輸條款合同
(運單契約條款)
申報義務:托運人必須準確表明托運人及收貨人的名稱(姓名)、地址及電話,如實準確地申報貨物的名稱、性質、數量、重量、體積、規格型號等,不準托運或夾帶禁運物品、假冒偽劣產品、其他貴重物品。否則,一切后果均由托運人承擔。
貨物包裝:托運人必須在足以保證運輸、搬運、裝卸作業安全的原則下進行內外包裝。無包裝、未達到包裝要求或者包裝內外瑕疵造成損壞的,承運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貨物性質:應如實申報,不準托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品和需要保溫、保濕、保持干燥的特殊貨物。因申報不實,導致承運人(或委托實際運輸的第三人)被行政部門罰款或扣車的,托運人應直接向承運人全額賠償罰款和扣車損失,扣車損失以800元每天計算。
保價運輸:保價運輸的賠償責任限額最高不超過保價金額,每張運單保價金額不超過1萬,超過1萬的需要托運人自行拆分至1萬元以下單獨保價運輸。托運的同一批貨物每件之間價值不同,應分別保價并在合同上另行注明。不分別保價的,按保價總額平均計算出每件貨物的保價金額。發生貨物賠償時,托運人須提供客觀真實的貨物價值發票。
非保價運輸:賠償責任限額最高不超過貨物損失或滅失部分運費的3倍。
易碎品賠償:易碎品包括但不限于玻璃制品、陶瓷制品、玉制品等,賠償標準參照非保價運輸執行。
貨物的毀損、滅失:包括但不限于貨物損壞、丟失、被盜、被搶、雨淋、火災、污染、被冒領、串貨無法找到、交通事故等。
交貨檢查:托運人同意開箱查驗的,在合同正面備注欄特別注明驗貨情況。沒有注明驗貨情況的,屬于托運人不同意開箱查驗,承運人對內裝貨物的質量、數量及毀損滅失,不承擔賠償責任。
貨物裝卸:承運人上門提貨或送貨上門的,分別由托運人和收貨人負責裝卸,如裝卸過程中造成財產損失和人身損害,由托運人或收貨人承擔全部責任。
運輸費用的支付:托運人應按照約定的方式和金額支付。約定由收貨人付款,收貨后拒付或不提貨的,由托運人、收貨人連帶支付,承運人有權留置全部貨物。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合計金額的10%支付違約金。
提貨期限:收貨人應在接到電話或手機短信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貨,逾期一日按運費金額的10%支付保管費。收貨人超過5日不提貨的,托運人同意承運人自行變賣處理,變賣所得款先行抵付運雜費、保管費、違約金等,不足部分承運人有權向托運人追償。
提貨手續:憑收貨人身份證(代理人)身份證提貨。
送貨:即承運人僅負責送貨至收貨人處底樓位置,不負責搬運上樓、入庫等。
貨物驗收:收貨人提(接)貨時應當場對貨物經行檢驗,驗收合格后簽字提貨。包裝體面完好而內部貨物毀損或滅失,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
破損率:對一切玻璃制品、陶瓷制品、玉器制品以及其他易碎品、液體類等貨物,允許破損(免除承運人的賠償責任)。
賠償范圍:貨物發生損毀、滅失,賠償范圍僅限于貨物本身的損失對其他損失和間接損失不予賠償。
委托運輸:托運人交運的貨物,承運人可以委托第三人實際運輸。
代收貨款:托運人委托承運人代收貨款的,托運人應當如實向承運人披露貨款支付條件,披露不實責任自負。收貨人有正當理由拒付或少付貨款的,由托運人自行向收貨人索要,受托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代收款金額不作為索賠依據。
承運范圍公告
關于俊澤物流承運規范的公告
尊敬的客戶:
為了保護您的合法權益,規范管理秩序,保障道路運輸安全,根據相關規范性法律文件,俊澤物流針對客戶委托或由俊澤物流承運的貨物進行如下規范:
1、托運人和承運人需要運輸的貨物應當符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相關規范性法律文件的規定,不得運輸或委托運輸旅客、違禁品、危險貨物、無證明文件的限運貨物(具體見附件),運輸的貨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重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
2、托運人告知貨物信息時應確認并保證其托運的貨物不屬于法律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危險貨物、不能提供證明文件的限運貨物。
3、托運人告知貨物信息時填寫的貨物名稱應當明確具體,不得過于模糊或包含標點符號、數字及其他與貨物名稱無關的文字(不得填寫普貨、泡貨、托盤貨等)違法運輸可能構成犯罪,面臨刑事責任。
如您違反上述規范,貨物屬于或者夾帶違禁品、危險貨物或不能提供證明文件的限運貨物的,一經發現,停止運輸,客戶自行取走貨物,所產生第三方違規罰款以及其他后果的應承擔所有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將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為了保障您的合法權益,請您按照上述規范的的要求發貨或承運貨物,準確填寫貨物名稱。
特此通知,敬請知悉。
感謝您對俊澤物流的支持與關注!
附件:危險貨物、違禁品及限運貨物說明
一、危險貨物
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蝕等危險特性,在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和處置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毀或者環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質和物品。危險貨物以《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 (GB6944)《危險貨物品名表》 (GB12268)《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JT/T617-2018)、規范性法律文件所列為準,包括但不限于:
1、爆炸物品
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受壓、撞擊等),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時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壓力急驟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造成破壞的物品,也包括無整體爆炸危險,但具有燃燒、拋射及較小爆炸危險,或僅產生熱、光、音響或煙霧等一種或幾種作用的物品。如:
爆破器材:如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爆破劑等。煙花爆竹:如煙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彩藥彈等煙花爆竹及黑火藥、煙火藥、發令紙、引火線等。
其他:如推進劑、 發射藥、硝化棉、電點火頭、滅火器、樟腦油、煤油等。
2、易燃物品、壓縮和液化氣體及其容器、易燃液體
2.1易燃物品
易燃固體:指燃點低、對熱、撞擊、經摩擦后,極易引起劇烈燃燒,并可能散發出有毒煙霧或有毒氣體的固體。如紅磷、硫磺、鋁粉、閃光粉、固體酒精、火柴、活性炭、干柴、魚粉、攝影閃光彈等。
自燃物品:指自燃點低,在外界無火源存在時,由于氧化等原因,放出熱量,而自行燃燒的物品。如黃磷、白磷、硝化纖維(含膠片)、鈦粉等。遇水易燃物質:指遇水或受潮時,發生劇烈化學反應,放出大量的易燃氣體和熱量的物品。有些不需明火,即能燃燒或爆炸。如金屬鈉、鉀、鋰、鋅粉、鎂粉、碳化鈣(電石)、氰化鈉、氰化鉀等。
2.2壓縮和液化氣體
易爆或者室息、助燃氣體:如壓縮氧氣、氮氣、氨氣、氖氣氣霧等。
易燃氣體:如氫氣、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乙烯、丙烯、乙炔、打火機等。
2.3易燃液體指易于揮發和燃燒的液態物質
如汽油、煤油、苯、乙醚、甲醇(木醇或木精)、乙醇(酒精)、松節油等。
3、有毒物品
有毒氣體:該類氣體有毒對人畜有強烈的毒害、室息、灼傷、刺激作用。如二氧化硫、
一氧化碳、氣氣、氣體殺蟲劑、一氧化氮等。
毒性物質:經口:LD50≤500mg/kg(固體)LD50≤2000mg/kg(液體);經皮:LD50≤1000mg/kg (24h接觸);吸入:LC50≤10mg/L(粉塵、煙霧、蒸氣)。如砷、砒霜、汞化物、鉈
化物、氰化物、硒粉、苯酚、汞、劇毒農藥、藥物等。
感染性物質:指含有致病的微生物,能引起病態,甚至死亡的物質。如病菌、炭疽、寄生蟲、排泄物、醫療廢棄物等。
4、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氧化劑:指處于高氧化態,具有強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熱量的物質。包括含有過氧基的有機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導致可燃物的燃燒,與松軟的粉末狀可燃物能組成爆炸性混合物,對熱震動或摩擦較為敏感。
有機過氧化物:指分子組成中含有過氧基的有機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極易分解,對熱、震動和摩擦極為敏感。如高錳酸鹽、高氯酸鹽、氧化氫、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氣酸鹽、溴酸鹽、硝酸鹽、雙氧水等。
5、放射性物品
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x10Bq/kg的物品,具有放射性(如a射線,也叫甲種射線;B射線,也叫乙種射線;v射線,也叫丙種射線;還有中子流)。如鈾、鈷、鐳、钚等
6、腐蝕品
指能灼傷人體組織并對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壞的固體或液體,與皮膚接觸在4小時內出現可見壞死現象,或溫度在55°C時,對20號鋼的表面均勻年腐蝕超過6.25mm的固體或液體。腐蝕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品:如硫酸、硝酸、鹽酸、蓄電池 (組)、涂料(油漆)、染料、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
二、違禁品
除危險貨物以外,按照國家規定禁止運輸或受嚴格管制、 限制的物品。例如:
1、槍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彈藥
槍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如手槍、步槍、沖鋒槍、防暴槍、氣槍、獵槍、運動槍、麻醉注射槍、鋼珠槍、催淚槍等。彈藥(含仿制品):如子彈、炸彈、手榴彈、火箭彈、照明彈、燃燒彈、煙幕(霧)彈單、信號彈、催淚彈、毒氣彈、地雷、手雷、炮彈、火藥等。
2、管制刃具類
匕首、三樓刀、三樓刮刀、半圓刮刃、侵刀、扒皮刀、羊骨刀、獵刃、彈簧刀、單刃及雙刃尖刀(刀體八厘米以上,帶自鎖裝置或非折疊式)、武術用刀(能開刃的)、武術用劍(能開刃的)、少數民族用的藏刀、腰刀、靴刀、弓、弩等。
3、毒品、吸毒工具、非正當用途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非正當
用途的易制毒化寧品
毒品:如鴉片(包括留粟殼、花、苞、葉)、嗎啡、海洛因、可卡因、大麻、甲基苯丙胺(冰毒)、氣胺酮、甲卡西酮、苯丙胺、安鈉咖等。
易制毒化學品:如胡椒醛、黃樟素、黃樟油、麻黃素、偽麻黃
素、 羥亞胺、鄰酮、苯乙酸、溴代苯丙酮、醋酸酐、甲苯、丙酮等。
吸毒工具:如冰壺等。
4、麻醉藥品類:
如阿片粉、復方桔梗散、阿片酊、鹽酸嗎啡注射液、鹽酸乙基嗎啡、鹽酸罌粟堿、福爾可定及其片劑、鹽酸可卡因、全阿片素、大麻浸膏、杜冷丁注射液、杜冷丁片、安儂痛注射液、枸椽酸芬太尼注射液、美散痛注射液、美散痛片、曲馬多等。
5、非法偽造物品
如偽造或者變造的貨幣、證件、公章等。
6、非法出版物、印刷品、音像制品等宣傳品:
如含有反動、煽動民族仇恨、破壞國家統一、破壞社會穩定、宣揚邪教、宗教極端思想、淫穢等內容的圖書、刊物、圖片、照片、音像制品等。
了、侵犯知識產權和假冒偽劣物品:
侵犯知識產權:如侵犯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的圖書、音像制品等。
假冒偽劣:如假冒偽劣的食品、藥品、兒童用品等:
8、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如象牙、虎骨、犀牛角及其制品等。
9、贓物:
贓物指違法犯罪所得的各種形式的物品。
10、其他規范性法律文件禁止運輸的、受嚴格管制、限制的物品。
三、限運貨物
依據相關規范性法律文件,部分貨物需提供一定證明文件方可運輸,包括但不限于:
1、煙草專賣品
必須具有當地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機構核發的 《煙草準運證明》和《出廠證明》、清單。
2、植物及植物產品
托運植物及植物產品應當經過檢疫,取得《植物檢疫證書》后方可托運。需經檢疫的植物及植物產品包括但不限于:
(1)列入應施檢疫的植物、 植物產品名單的;
(2) 種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
3、動物及動物產品
托運動物和動物產品時,托運人必須提供檢疫證明。
4、不明物品類
不明液體或不明粉劑等。如白色粉沫。需要有出廠證明、貨物的性狀說明,必要時還應當提供生產技術部門出具的技術說明書。
5、建筑垃圾
工程渣士、工程泥漿、工程垃圾、拆除垃圾等建筑垃圾。托運時必須有政府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垃圾處置許可。